在卑诗省的日常租房中,房东和租客的纠纷非常常见,最高发的矛盾就是租金。有很多房东会遇到租客不交房租的情况。可是在卑诗省强烈保护租客的大伞下,房东似乎一下子成了“弱势群体”。
那么,租客不交房租怎么办呢?
首先就是租赁合同。
租房合约是保障租客和房东双方利益的唯一方法。一般来说,合约上都会列明租客交房租的具体日期(比如每个月的第一天交租)以及房租是不是包含水、电、煤、上网等花费。
例如,租房合同上房东和租客约定,租客需要在当月1日缴纳当月的房租,那么租客必须在当月第一天或者之前把房租交给房东。
如果租客不交,或者不按时交租,
第一步:发送10天终止租约通知
表格下载处:https://www2.gov.bc.ca/assets/gov/housing-and-tenancy/residential-tenancies/forms/rtb30.pdf
该通知的生效日期以交给租客的时间为准,可以当面交给租客(即时生效),也可以贴在出租房大门上(切忌未经许可走进出租房!),放进租客信箱(3日生效),传真给租客(3日生效),用挂号信或普通信寄给租客(5日生效)。
关键,要找一个目击者证人签字证明房东已经将这个通知送到租客那里(照片不足以作为证明用)。
租客收到通知后
1.必须缴纳房租(包括可能产生的水、电、煤等费用)或者向住房租赁委员会(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,简称RTB)申请争议解决。否者,租客将在10天以后面临被驱逐。
2. 如果租客缴纳了房租后该通知将自动作废。
租客屡次(3次以上)迟交房租呢?
第二步:发送1个月终止租约通知
表格下载处:https://www2.gov.bc.ca/gov/content/housing-tenancy/residential-tenancies/forms
租客收到通知后
1. 租客需要在收到通知10天内给与房东答复,或者向卑诗省住房租赁委员会(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,简称RTB)申请进行仲裁。否者,租客将被默认为同意搬走。
如果租客不申诉,也不搬走呢?房东可以申请 Order of Possession (法院强制执行令)。
注意:没有 Writ of Possession(执行令),房东不得采用任何手法强令租客搬走。未经仲裁人许可,房东(或房东经纪人)不可以更换大门锁,不可以没收租客财物。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,房东(或房东经纪人)或将面临诉讼。
在租客正常交租的情况下,合约到期时,房东也不能让租客搬走,但有两个情况除外。
2个月终止合同通知
表格下载处:https://www2.gov.bc.ca/gov/content/housing-tenancy/residential-tenancies/forms
通知租客方式请参考第一步中的步骤。
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租客发送2个月搬走通知:
房东亲属(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孩子、以及这些人的亲属)需要居住;
合买物业是(family corporation ),另一方有亲属要居住,也适用;
房子已经易主,买家要自住;
租客不再符合补贴租房条件(如果该出租房是为这部分人提供住宿的话)。
提前2个月通知租客结束租赁合约的开始时间不包括发通知的那个月。例如,房东在2019年9月2日发通知给租客,租客必须在11月31日搬走,除非双方另有协议。
此外,终止租赁的前提是必须不能在租赁合约内。例如,如果合约是2019年9月1日租赁期满,租客只能在期满后才能搬走。房东不得在双方同意前提前终止租约。固定契约到期后,将自动转为月租,房东不可以随意让租客搬走。
租客收到通知后
1.租客需要在收到通知15天内给与房东答复,或者向卑诗省住房租赁委员会(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,简称RTB)申请进行仲裁。否者,租客将被默认为同意搬走。
由于是房东毁约为前提,房东必须给租客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。此外,房东必须符合以上“2个月搬走通知”条件,如果牵涉亲属,则需要他们至少住6个月以上,否则租户有权向房租赁委员会申诉12月租金赔偿。
房屋装修、拆除、维修等原因终止租赁
表格下载处:https://www2.gov.bc.ca/assets/gov/housing-and-tenancy/residential-tenancies/forms/rtb29.pdf
租客收到通知后
1.租客需要在收到通知30天内给与房东答复,或者向卑诗省住房租赁委员会(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,简称RTB)申请进行仲裁。否者,租客将被默认为同意搬走。
由于是房东毁约为前提,房东必须给租客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。此外,房东符合房屋装修理由,否则租户有权向房租赁委员会申诉12月租金赔偿。
卑诗省房屋租赁法详解大家可以参阅:详解卑诗省租赁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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